為何一天只有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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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紀大了,周公與我的關係也越來越親密。

最近無論下了多大的決心“明早我要早點起床上班!”,
最後都是百分百fail的。
所以我還是乾脆把活動安排在睡眠足夠後的一天,而不是勉強把日程提早開始。

anyway,一天真的不太夠用。
我有很多事情想做呢。
可惜時間有限,精力有限。

我想做全職的高等遊民呀!

文科理科

其實真係唔明點解我會係一個理科生,我完全係一個理科生嘅相反詞。極度差嘅math💩。

而且近來越來越鍾意文系topic。原來我嘅favorite電影裡面大多數都係二次世界大戰為背景;日日寫blog;最近連ancient literature都學埋。

不過算,由於係香港「讀理科」先係「成功」嘅光環,我嘅青春就係咁冇了。

Btw 點解周街都係「一字膊」?好睇咩?著得靚就話jeh…

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

sartre31

這幾天在不同occasions都came across到”purpose“這個字。

城市的purpose
同學在新加坡工作,他形容新加坡這個城市就像太空船”spaceship”一樣,非常purposeful。其實我在杜拜,濟州甚至沖繩都有這個感覺,過份人造的城市規劃,讓人覺得非常不自然。

人類的purpose
今日開始看有關AI的書。書中提到,如果AI若一天能取代甚至超越人類所有的competence,那我們可能可以活在一個”absolute leisure society without any jobs based on AI-generated wealth”。如果這樣,我們人類活在世上還有什麼purpose嗎?AI或許真有可能徹底顛覆humanity一貫的game rules。

這讓我聯想到存在主義existentialism。1964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Jean-Paul Sartre說人類是活於anguish (angoisse),因為我們是condemned to be radically free。人生來到世上本來就是毫無既定意義,既然如此,我們是有絕對自由去賦予生命意義。

Sartre以paper-knife來做比喻,paper-knife是特意設計出來,他被創造出來的時候已經有既定的本質(essence)。

人類與paper-knife不同的是,人類來到世上,是並沒有任何預設的目的或意義的 (existence precedes essence)。因此,生命是有無限的可能性,我們有絕對的自由去做任何決定。Without an pre-defined purpose or meaning of life, 我們擁有絕對的自由,I am there what I do

其實這樣一想,也挺可怕的。如果AI真可取代我們的labour & talent,連既有的社會體系status quo都能夠崩潰消失的話,那我們真的condemned to be absolutely free了 =.=  當我們意識到我們有這不能拒絕的徹底自由後,我們就難免會因這種uncertain的生活方式而感焦慮了。

*(Sartre也說到人類很多時會跟隨了”bad faith”,即在社會壓力下盲目地遵從了一些虛設的概念,而忘記了生命其實有其他options。例如Satre眼見一位技巧純熟的餐廳侍應,做事做得太到位太虛假,似乎投入得局限了自己,虛假得忘記了自己的生命是可以多變的。)

(A blog post about suicide; if you don’t want to read please skip it)

“There is only one really serious philosophical problem, and that is suicide. Deciding whether or not life is worth living is to answer the fundamental question in philosophy. All other questions follow from that” – Albert Camus, “The Myth of Sisyphus”, 1942

195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Albert Camus曾經說過:「這世上真正嚴肅的哲學議題只有一個,就是關於自殺。」

今天有年輕歌手墮樓身亡 (雖然也有可能是失足,who knows),一整天也看到了不同的觀點與討論。

Whether suicide is morally permissible,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也具爭議性的話題。

  • 前提一:在我們討論前,第一條問題是,這個人是否精神正常 (rational)。
  • 前提二:無論如何,自殺的選擇一定不能被glorify/treated as heroic 。如果自殺被comment為「神聖」、「英雄作為」or 「榜樣/可以支持或鼓吹的/正常化/也okay」,那跟日本神風特攻隊 or 邪教的分別就不大了。所以必須小心處理。
  • 討論的人群也是fully rational being,都是精神正常的理性人群。我們無法推斷一個irrational state of mind是怎樣的 (例如當時會否有幻聽?有幻覺?人格分裂?) 我們rational being不能以rational being的角度basis去批判irrational being的decision。
  • 在身體不受控的那一刻,很無奈,我不再是我。如果能靠藥物而恢復到fully rational state, 那人類應該是會選擇求存;這是動植物的本能,看看BBC 的Planet Earth 就應該感受到天下動物植物也是一致「求生」的,似乎只有人類會反過來「求死」。
  • 今天特意re-visit了美國哲學家Robert Nozick關於self-ownership的概念。We own our own body, labour and talent. We therefore are free to decide how to use them as long as it don’t harm others. Say 如果你想賣腎,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你的身體是屬於你自己的。但大家別忘記,如果一個人自殺,這個人身邊還在生存的家人、朋友和同事會終生非常傷心甚至內疚的,這樣就是「harm others」了。「我的決定會harm others嘛?」應該是做決定的logic check (given you are a rational being and are able to make clear rational decisions at that moment).
  • 所以一定不能原諒的自殺situation就是,一個rational的人因為為了逃避現實的難題(但其實是有方法解決的、或問題只是暫時性的,例如考試失敗)而選擇了結生命。有一些更是「報復性」自殺,更是不可理喻。這我覺得是自私和殘忍的行為。
  • 這也讓我想到安樂死的問題:滿身癌細胞的人可以選擇安樂死,那在精神上同level的痛楚,能否justify安樂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