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log post about suicide; if you don’t want to read please skip it)

“There is only one really serious philosophical problem, and that is suicide. Deciding whether or not life is worth living is to answer the fundamental question in philosophy. All other questions follow from that” – Albert Camus, “The Myth of Sisyphus”, 1942

1957年諾貝爾文學獎得主Albert Camus曾經說過:「這世上真正嚴肅的哲學議題只有一個,就是關於自殺。」

今天有年輕歌手墮樓身亡 (雖然也有可能是失足,who knows),一整天也看到了不同的觀點與討論。

Whether suicide is morally permissible, 這是一個非常嚴肅也具爭議性的話題。

  • 前提一:在我們討論前,第一條問題是,這個人是否精神正常 (rational)。
  • 前提二:無論如何,自殺的選擇一定不能被glorify/treated as heroic 。如果自殺被comment為「神聖」、「英雄作為」or 「榜樣/可以支持或鼓吹的/正常化/也okay」,那跟日本神風特攻隊 or 邪教的分別就不大了。所以必須小心處理。
  • 討論的人群也是fully rational being,都是精神正常的理性人群。我們無法推斷一個irrational state of mind是怎樣的 (例如當時會否有幻聽?有幻覺?人格分裂?) 我們rational being不能以rational being的角度basis去批判irrational being的decision。
  • 在身體不受控的那一刻,很無奈,我不再是我。如果能靠藥物而恢復到fully rational state, 那人類應該是會選擇求存;這是動植物的本能,看看BBC 的Planet Earth 就應該感受到天下動物植物也是一致「求生」的,似乎只有人類會反過來「求死」。
  • 今天特意re-visit了美國哲學家Robert Nozick關於self-ownership的概念。We own our own body, labour and talent. We therefore are free to decide how to use them as long as it don’t harm others. Say 如果你想賣腎,這是沒有問題的,因為你的身體是屬於你自己的。但大家別忘記,如果一個人自殺,這個人身邊還在生存的家人、朋友和同事會終生非常傷心甚至內疚的,這樣就是「harm others」了。「我的決定會harm others嘛?」應該是做決定的logic check (given you are a rational being and are able to make clear rational decisions at that moment).
  • 所以一定不能原諒的自殺situation就是,一個rational的人因為為了逃避現實的難題(但其實是有方法解決的、或問題只是暫時性的,例如考試失敗)而選擇了結生命。有一些更是「報復性」自殺,更是不可理喻。這我覺得是自私和殘忍的行為。
  • 這也讓我想到安樂死的問題:滿身癌細胞的人可以選擇安樂死,那在精神上同level的痛楚,能否justify安樂死呢?

高等遊民

高等遊民,是日本明治時代至昭和初期大學畢業後沒就業學生的稱呼,他們以閱讀為主要活動,政府認為他們無所事事,容易接觸自然主義、社會主義、無政府主義等危險思想。

其實我都好想做高等遊民。所以最近我 d annual leave都係用嚟睇下書,訓下覺,寫下blog。

十週年reunion的三大takea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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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takeaways:

  1. overseas與local的natural segregation是永恆存在,但這也非常自然。人類當然會物以類聚,又何必勉強強行mix在一起?
    這個問題在lpc也好,大學也好,到了職場也是存在的。在大學的時候最好,因為我們都embrace individualism,所有人都是我行我素的,為何必須民族大融合?只要不敵對,尊重大家的文化就可以了。跟自己類近的人比較友好是極度natural的事。原始人也有分tribe吧?
  2. 一班同學仔難得可以百忙中抽空一個週末聚首一堂,談談無聊事,大笑一下。真的是難得的機會。
    到了凌晨1時,還有十多個同學仔一起吹吹水。大家都快30歲了,還有這種機會,也挺「浪漫」的。
  3. 人生本來就是夢,口講的所謂「夢想」也不需要太認真。
    10年前,同學們都有偉大的理想,這個說立志說要做墨西哥總統,那個也很有型地說發誓不會做finance,最後以上兩位都做了banking XD 當時的我還真的向這兩位同學肅然起敬,最後都係得啖笑。
  4. 最後,我也比較了lpc和大學的experience,到底哪一個比較substantial?那一定是大學。lpc兩年只可以說是transitional,真正forcefully mold到成今天的我一定是大學的四年。有血有淚。
    所以這次回lpc也是輕輕鬆鬆心情,到boston那次才感到無比衝擊。

如何為網誌找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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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10-year reunion 跟一位丹麥同學catch up了一下。
他也差不多以「 每日一post」的頻率寫blog。
我們summarize了如何繼續為blog找尋燃料,方法如下:

  1. Take more shower
    一天腦部最活躍的時段就是洗澡的時候。每一次洗完澡後,mind palace都會儲存了5-6件random的事項。很奇怪,這些想法總是在浴缸內才會湧現。
  2. Talk with more different people
    重點是“different”,就是多跟不同背景的人多接觸。這次10-year reunion也聽了幾位醫生朋友的sharing,也真的長了不少知識。
  3. Travel more, read more…
    很簡單,就是「增廣見聞」。但與其紙上談兵,倒不如身體力行,印象才會更深刻。看poverty,還是親身扶貧。看外國商場,還是直接去shopping一下比較好 XD 才會最感受到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