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起嚟都幾尷尬,做咗五年野,我今日先第一次係香港全權自己去傾租。._.
喺大陸一年來自己傾咗11單deal,但我今日先醒覺,原來喺香港我係冇試過架 !
做trainee嘅時候,都係老闆去傾,我做文件。喺大陸,商業條件談判嘅花樣可以好多,所以我學嗰套係香港都唔可以使用嘅。
香港同大陸嘅租務玩法好唔同。要講真係一匹布咁長,有時間先分享下啦早抖。
講起嚟都幾尷尬,做咗五年野,我今日先第一次係香港全權自己去傾租。._.
喺大陸一年來自己傾咗11單deal,但我今日先醒覺,原來喺香港我係冇試過架 !
做trainee嘅時候,都係老闆去傾,我做文件。喺大陸,商業條件談判嘅花樣可以好多,所以我學嗰套係香港都唔可以使用嘅。
香港同大陸嘅租務玩法好唔同。要講真係一匹布咁長,有時間先分享下啦早抖。
It’s hard to understand – or even imagine – another person’s pain. When we’re not in a physically or emotionally intense state, we underestimate its impact.
The Platinum Rule: treat others as they (not you!) want to be treated – instead of trying to fix a problem, a specific action addresses the damage caused by the problem.
– “Option B”
今日見到一個comment說,香港這個環境會造就好多精神病人。
其實我非常同意。以前係MIT,一年8位學生自殺,包括一位我見過的朋友。「大環境」真的可以推人到精神病的邊緣。有年輕人自殺,很可惜但也明白(但無法想像)有些人會走到再無法做到「自開自解」的地步。
返到香港後,留意到除咗「actually」之外,
香港同事都好鍾意濫用「件事」,「成件事係」。
事情本身可能係一樣死物,一個人,一個合約,但都會用咗「件事係」。
好似以前冇乜人咁用。
完。
好似好耐冇寫blog添。
hello~ 有冇人呀?
好累好累。
沈默是金,沈默是金。
寧願以簡陋換取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