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忙三件事:搬屋,結婚,開場。
搬屋
搬屋是最簡單的。因為我從來不是個有太多要求/做太多prior research的人,我心裡一早已有大概的定案。只要沒太多人反對就可以執行。do did done!
結婚
結婚則比較麻煩了。可能做慣PR/media/event的人會駕輕就熟吧?我完全是零經驗地去做這回事。為了不被太多資訊干擾,我們沒有去過任何婚展。我所有的選擇都是以「快靚正平」為原則,只要某我信得過的朋友話ok,我就二話不說地拍板做決定。但可惜,結婚不是兩個人的事,箇中stakeholders還是挺多的。所以要準備的事只可以以「一變四,四變十二,來到了這禮拜更加諷刺」來形容其量。哎~
開場
開場!!完全是一群手無寸鐵的人在大霧中開船一樣。是在太多ambiguity需要embrace了,可怕。不敢想像未來半年的發展會是怎樣。。
忙 bu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