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我不是才女,但我沒有錯別字。
有人說,分手是去forfeit繼續參與對方人生的權利。我認為,不一定是情人那一種轟轟烈烈的分手,都會有同等程度的犧牲。就像我以前的一個朋友,因為一些誤會以後,就不再願意跟我見面。到了今天,我終於也切身的體會到,去下定這樣的決心,其實是需要很多的理由跟勇氣去支持。
還在猶疑甚麼,壯麗完結篇已在零七年末 傳奇地收筆,要明白 正因曇花的花期不長久,才有曇花一現的矜貴難得。更何妨反正早在半年前我已經把這關係親手斷送。依戀雨零星散的藤村,倒不如寄情波光粼粼的查理斯河,來一杯熱拿鐵,埋首字裏行間,這樣就沒有希望跟失望,期盼跟失落。
再美麗的標本也不可能昇華成花。他們都帶有特定的時間印記,
他們耐看,但不耐蝕。他們不變,但不永恆。
只能鑑賞,不可成真。只能回味,不可強求。
這些都是回憶ていう花海の必然性。